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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的“官二代”们:宦海沧桑随爹浮沉

2010-12-20 2:00:00   网友评论来源:财识网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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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顶乌纱挣钱多

  儿子充当“驻京办主任”为老子铺路

  唐朝王锷历任岭南、河中、河东节度使,后来登上宰相高位。他在地方任职时,交给儿子王稷一项任务:充当“驻京办主任”,用银子为自己铺路。

  当时节度使是统辖一个较大地区军、民、财政的官员,区内各州刺史均为其下属。王锷任岭南节度使时,坐镇广州,管辖着今天广东、广西大部,云南一部分,海南及越南北部广大地区。特别是广州,商业繁荣,国际贸易兴盛。王锷收的租税,除上交朝廷外,截留的部分数量巨大。作为边疆大吏,他还私自经营海外贸易,旗下有一支庞大的船队,每天都有十余艘装载犀角、象牙、珠贝等贵重货物的商船启航。连续经营8年,“家财富于公藏”,财富超过国库。“京师权门多富锷之财”,京城里的权贵们都眼红了,感到王锷比他们富多了。

  王锷在地方任节度使时,其子王稷长驻京城,根据朝廷官员地位高下及对其父升迁作用大小进行贿赂。身居要津,对其父升官能起关键作用的京官,送的特别多。他还大兴土木,扩大府第,砌夹墙,挖地道,将家中金银财宝藏匿其中。

  其父去世,背靠的大树倒了,他很快就惹上官司,家奴告发他侵占父亲原拟进献朝廷的钱物。皇帝派人到他家检点财产,若非大臣裴度为其转圜,他怕是难逃牢狱之灾。

  后来朝廷任命王稷为德州刺史。上任时,这位花花公子带着一车车的金银珠宝,还有美妾和众多仆人,一路招摇过市。节度使李全略顿起贪念,怂恿军人杀死王稷。王稷的女儿被李全略掳去,收为小妾。

  人为财死。这位豪门子弟,落得了家破人亡的结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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